全椒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润辞去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2年12月9日全椒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因到龄退休,陈润提出辞去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全椒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润辞去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全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何世斌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12月9日全椒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何世斌请求辞去全椒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全椒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全椒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何世斌辞去全椒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全椒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何世斌辞去全椒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全椒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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