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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印和春辞去全椒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2-27 02:27:55 浏览:92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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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印和春辞去

全椒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226日全椒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印和春请求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全椒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现提请全椒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印和春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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