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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的决定(草案)

发布时间:2019-03-02 00:32:33 浏览:188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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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组织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4件。经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第五代表团张少华等13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对接大江北推动全椒加快发展的议案》作为本次大会1号议案;第五代表团朱正蚌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以规划引领促乡村振兴”的议案》作为本次大会2号议案;第四代表团秦庆勇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大墅产业新城建设的议案》作为本次大会3号议案。根据有关规定,以上三件议案不列入大会议程,闭会后由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交县人民政府办理。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上述三件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决定交县人民政府办理。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将上述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早研究、早布置、早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办理进度,增强办理实效,11月份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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