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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4-02 00:46:49 浏览:226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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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3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县十六届人大次会议期间,大会组织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9件。经大会主席团第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第代表团方立天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方案,强力保障住房等民生工作,促进东部新城建设的议案第五代表团宫尚锋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对接大江北、推进东部新城建设、加速交通发展”的议案》并案为《关于健全工作机制,强力保障民生工程,加快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奋力推进东部新城建设的议案》作为大会议案处理。根据有关规定,该件议案不列入大会议程,闭会后由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交县人民政府办理。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该件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决定交县人民政府办理。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将该件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早研究、早布置、早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办理进度,增强办理实效,11月份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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