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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会报

发布时间:2019-04-03 18:24:52 浏览:369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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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勇主持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季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童志全、沈文琪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史法勇;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凯;县政府办公室及部分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或主持镇人大工作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共有四项议题:一、学习《中共全椒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二、听取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情况报告;三、审议《驻全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暂行办法(草案)》;四、人事任免事项。

一、关于学习《中共全椒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

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全椒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和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为全面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思想,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我县人大工作,县委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

会议强调,全县人大工作者要结合新时代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县委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会议要求,各镇人大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及时向各镇主要领导汇报,将文件列入党委会学习内容,将精神传达到镇村全体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确保宣传到位、贯彻到位;各镇人大要对照县委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列出清单,一件一件落实,一项一项销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将对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督查。

二、关于听取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史法勇关于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需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既体现了省市精神,又符合我县实际,是新时期加强政府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纲领和刚性约束,各部门、各单位都必须全面遵守和贯彻实施,确保我县机构改革如期顺利完成。

三、关于听取和审议《驻全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暂行办法(草案)》

会议听取审议了《驻全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暂行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此暂行办法。

会议认为,人大代表向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是接受选民、选举单位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新形势下加强代表工作的创新之举。

会议要求,今后各驻全市人大代表都要按照《驻全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暂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代表意识,认真开展述职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提高履职能力,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要做好驻全市代表述职的相关基础工作,要把代表述职工作作为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职能作用的重要抓手,推进我县代表工作创新发展。

四、关于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主任王礼青同志作的关于提请任免人员情况报告,听取了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阚立新同志对提请任命人员的情况介绍,听取了提请任命人员的供职发言。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杨勇主任向新当选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依法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会议决定接受张从金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任命娄道华、田兵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张从金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宇庆忠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任(局长);关敬文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主任;任应和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李强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卢瑞祥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章宗敏同志为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源监督管理委员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张胜荣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许昌发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宇龙同志为县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局长;王静同志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胡玉屏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宋传发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郑祥华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黄平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庆祥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马春同志为县政府信访局(县委信访局)局长;倪学标同志为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刘小平同志的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任命李宗文同志为全椒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袁晋云、王旭、徐志超同志为全椒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王先翠、张敏、贲心吾、韩家贵、贲兴梅、吴德忠、禹良婷、李椒、郭友文、夏志林、何帮金、祁龙、刘玉虹、黄勇、吴燕、陈雷、杨文莲、单慧、陈文、张华、孙乾坤、李正江、王保柱、杨扬、吴飞、陈巧灵、王欢、叶青云、陈永凯、马飞、叶洋、高守荣、费宁静、童波、周亮、贲培茹、张祥、乐庆梅、汪永生、秦玉东、徐辉、张祖银、施益俊、马宗俊、万波、刘欣、李静、王新安、王莉、黄骏、宋会粉、秦正飞、黄忠海、费维明、刘祥刚、杨刚、蒋鸥、余家昆、赵有霞、饶孟胜、张彬、孙玖珍、张成水、郑世春、应菲菲、魏金玉、胡一武、尤龙、冯玉庭、谷成兵等70名同志为全椒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朱金发同志的全椒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杨克明同志的全椒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刘玉忠同志的全椒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於凤柱同志为全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小组联组

审议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席礼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第一组审议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学习《中共全椒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的情况

本组与会人员认为,县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需要,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大家表示: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将是全县人大工作的重要遵循,为我县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与会人员对贯彻该意见提出两点建议。1、要认真学习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各镇、各单位要学透文件精神,弄清楚新时期人大工作的任务,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统一部署推进。2、要全面落实《意见》。各镇、各单位要将《意见》分解落实,列出任务清单,按时间节点推进,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二、关于听取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情况

听了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史法勇同志所作的关于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情况报告后,与会人员认为:我县的政府机构改革,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政治站位高,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方案》形成程序规范,论证充分,符合全椒实际。《方案》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明确,要求严格,实施稳妥有力。通过改革方案的实施,必将会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和明确、强化责任分工,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与会人员对下一步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也提出了相关建议:1、及时准确搞好人、财、物移交。要有移交清单、监理人,移交手续要完备,特别是资产、资金、合同、档案等要交清。2、及时理顺工作关系。真正做到:编责统一,人随事走,编随人走,工作不断档。3、新班子要有新气象。要严格按照朱大纲书记的要求,做到:以高度的自觉、良好的心态、过硬的作风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要讲担当、勤作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让改革显现出:该管的事要有人管,有人管的事要管得好。

三、关于《驻全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暂行办法》审议情况

与会人员认为:开展代表述职是发挥代表作用和接受监督的有机结合,是加强代表管理的具体体现,激发了代表认真依法履职,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助于推动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的深入发展。与会人员:同意这个《暂行办法》。

四、关于人事任免审议情况

与会人员:同意人事任免。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小组联组

审议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第二小组委托,将小组审议情况向大会汇报。

一、关于学习《中共全椒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情况

本组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学习,一致认为,县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的重要举措,大家一致赞成这个《意见》。同时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县委《意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各级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以《意见》印发为契机,在全县广泛开展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活动。要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县委《意见》精神,扎扎实实推进《意见》精神学深学透。

(二)加快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全县人大工作,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文件。要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县委《意见》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贯彻《意见》精神,落实《意见》要求,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对全县各级贯彻落实县委《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县委《意见》落细落实。

二、关于听取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情况

本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充分调研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全椒县机构改革方案》。就下一步工作,大家建议:

(一)要积极稳妥有序的按照方案推进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要抓紧组织实施,统筹抓好落实,确保在3月底前将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基本落实到位。

(二)要做好涉及本次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中的机构和人员转隶、办公用房调整、财务资产划转、档案交接和工作衔接等工作,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确保圆满完成此次机构改革任务。

三、关于《驻全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暂行办法》审议情况

本组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为加强对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监督工作,密切驻全市人大代表的联系,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驻全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工作,是县人大常委会探索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采取的一项新举措。建立健全驻全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机制,能够切实增强驻全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驻全市人大代表的公仆意识、法制意识和履职能力,出台《暂行办法》很有必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本组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同意《暂行办法》。

四、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审议情况

本组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同意人事任免事项。

在全椒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杨勇

2019年3月29日)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全面依法行使了监督权、任免权,顺利完成了既定的四项议题,开得务实高效。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和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为全面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思想,更好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我县人大工作,本次会议安排学习了《中共全椒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请大家会后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县委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更好发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人大代表向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是接受选民、选举单位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新形势下加强代表工作的创新之举。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驻全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暂行办法》,下一步我们将依照暂行办法开展好驻全市人大代表述职活动,进一步提升代表意识、激发履职热情、提高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职能作用,推进我县代表工作创新发展。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需要。本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情况报告,并进行了人事任免。刚刚,我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这是各位同志任职和履行职责的法律凭证,象征着国家的权利、凝结着组织的信任、代表着人民的重托、承载着公仆的责任,希望大家时刻铭记,把这次任命作为干事创业的新起点,自觉在新岗位上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为全面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各位新任命的同志提五点要求,与大家共勉。

一要增强政治意识,树立党性观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顺应改革要求,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机构改革,稳妥有序做好新机构挂牌、人员转隶、集中办公等工作,做到事合、编合、心合、力合,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要增强宪法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各位新任命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在思想上尽快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坚持依宪行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还要充分发挥好领导作用,带好队伍,切实加强我县民主法治建设,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和行动自觉,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法院、检察院各位新任命的同志,要加强对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并融会贯通,做到严肃执法、公正无私、秉公办案,努力成为一名人民信任的审判、检察工作者,为我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要增强人民意识,树立公仆观念。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领导干部都应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必须牢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尊重和维护人民的主体地位,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切实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以增进人民福祉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代言,替人民发声,多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真正做到在思想上尊重人民、政治上代表人民、感情上贴近人民、行为上深入人民、工作上为了人民,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拥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要增强人大意识,树立监督观念。宪法第三条明确指出:“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人大意识,严格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积极办理大会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落实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认真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以及开展的专项评议、履职点评、专题询问等活动,都要积极支持配合完成;对法律规定必须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的事项,都应积极主动地提请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通过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工作,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五要增强廉洁意识,树立底线观念。廉洁勤政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新任命同志在接受任命的同时,也要接受权力带来的考验。希望大家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底线、不越红线,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和影响,不为私心所扰、不为物欲所获,坚持为民用权、依法用权、秉公用权,以实际行动和崭新业绩向组织、向社会、向全县人民,也向自己和家人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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